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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件是否可提早通知補件,且工作天是否可依原送件日計算? 客人有舊護照未附,以往外交部都是回覆補件,現在都直接退件辦理,是否能再改變為補件即可,不要再退件重算工作日?
- 發布日期:112-05-0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更新日期:112-05-04
- 點閱次數:6770
本局審理旅行社團件於收件時即發現有應備文件不齊或書表填寫錯誤等情形,循往例先退件待資料補齊或問題處理完畢後再重新送件;惟收件後始發現問題者則退問題件櫃檯,待補件完成後再回流程繼續製作。爰上述兩種情況處理程序有別係因發現問題之時間點不同所致,在此向各業者說明。
另本局自4月12日啟動第二護製生產線以來,對於旅行社團件之回件速度已大幅加速審理。因應護照申辦量龐大,現行護製工作天已調整為10個工作天,本局針對旅行社團件回件時程亦同步調整為2日內(送件當日不算,隔日為第1天)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