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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改中文姓名,委任書欄位應如何填寫?
- 發布日期:112-05-04
-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更新日期:112-05-04
- 點閱次數:7095
1.改名:外文姓名重新音譯,外文別名欄位手寫「改中名,舊名列別名」。
2.改名(同音不同字):外文姓名欄位勾選同舊照,並手寫「改中名,發音相同」。
3.已有外文別名於護照上
(1)舊別名不保留:外文別名欄位手寫「改中名,舊名列別名,原別名刪除」。
(2)原外文別名順推加簽於護照內頁:外文別名欄位手寫「改中名,舊名列別名,原外文別名加簽於內頁」。
(3)保留原有之外文別名於護資頁,舊名加簽於護照內頁:外文別名欄位勾選同舊照,並手寫「改中名,舊名加簽於護照內頁」。